勞工保護重大變革 167萬夜班勞工擬明年起額外強制健檢

2017 / 08 / 17


 勞工保護重大變革 167萬夜班勞工擬明年起額外強制健檢

 

國內包括護士、超商店員、生產線勞工等有許多長期夜班的勞工,依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,長期夜班勞工能會發生疲勞、睡眠障礙、加重心血管與肝臟疾病負擔,為了建立本土調查資料,職安署擬修正相關規定,要求僱主對今、明兩年有長期夜班勞工須實施健康檢查,包括血液、尿液、心電圖等,推估有167萬勞工可受保障,最快下半年實施,違者僱主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。

職安署說,上會期有立委提案,盼職安署能針對夜班勞工健康能有本土資料,職安署邀勞僱團體、職業病醫師開會後,認為可依《職安法》第20條規定,將長期夜間工作勞工列入特定健檢實施對象,為期2年。

職安署也參考國外定義,將晚上10時到早上6時定義為「夜間」,只要在此區間有工作3小時以上,就計入夜間工作日數;每年有6個月以上者,視為長期夜間工作。另外考量我國年度正常工作時數約為1932小時,參考相關文獻對夜間工 作與休息時間建議、瑞典對夜間工作佔每年工作38%標準等,將以每年夜間工作時數累計達 700小時,視為長期夜間工作。

依職安署規劃,只要年度(1月1日到12月31日)夜間工作日數達6個月以上,或每年夜間工作時數達700小時,就須列入強制健檢範圍;因《職安法》細則規定特定健檢須限期,因此規劃今年長期夜間勞工,僱主最遲需在明年完成健檢;明年長期夜間工作勞工,僱主最遲需在後年完成健檢。健檢內容包括夜班工作樣態、自覺症 狀(含疲勞)、身體檢查、相關血液與尿液檢測及心電圖評估等。

職安署說,依法健檢費用都由僱主負擔,僱主完成後需上傳資料到職安署資料庫,職安署會再進行後續分析;若僱主未如期完成,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。依勞安所調查,大夜班、小夜班、輪班會至深夜與不固定班別者比率約19.54%,換算全體受僱勞工約167萬人。

(蘋果日報/唐鎮宇/台北報導2017年08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