逾3.4萬家製造業 千家外勞比例超標 1.3萬家有附加外勞 63家未改善廢聘

2017 / 10 / 22

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十七日臺北報導】根據勞動部106年8月定期查核資料,已逾3.4萬家製造業雇主接受查核,結果有1,075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所核配比例,違法比率為3.10%;其中1.3萬家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外勞配額滿3個月接受查核,其中有615家外勞超額需限期改善、63家則須提報廢止外勞配額,廢止外勞人數84人。

  為保障本國勞工權益,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勞,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2月、5月、8月、11月,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勞人數及比例。

  勞動部說明,截至106年8月底製造業定期查核已實施38次,累計總查核突破73萬家次、達73萬5,900家次,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累計2萬1,621家次,約占查核總家次2.94%。

  勞動部表示,部分製造業雇主雖沒有引進特定製程5級制外勞,或是其外勞屬於未重新招募一般製造業與重大投資案,原先是無需參加定期查核,但是只要雇主有申請並取得外加就安費附加外勞配額引進滿3個月後,就需接受定期查核,採二階段查內框與外框,檢視外勞配額有無超標。

  勞動部說,『雙框查核』係指已以外加案引進外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;『單框查核』則係指尚未以外加案引進外國人之雇主之定期查核方式。

  根據106年8月份統計,共查核3萬4,671家雇主,其中1,075家雇主聘僱外勞人數超過規定比例,占查核總家數的3.10%,已發函通知限期改善;另外91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,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,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聘僱許可,而廢止許可外勞人數有109人。

  勞動部指出,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,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,以符合規定;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將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,並管控配額外,還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資料來源~外籍勞工通訊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