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取乙級以上技術士證 中市提供獎勵 限轄內在職勞工 今年新增照顧服務員

2017 / 11 / 08


【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二日臺北報導】為鼓勵勞工自我提升,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實施「勞工藝級棒獎勵措施」,針對轄內在職勞工參與技能競賽獲獎,以及考取與現職相關、由勞動部核發甲、乙級或技術士證照者,可在取得證照三個月內申請獎勵金,以鼓勵勞工在工作技能上精益求精。

  勞工局表示,自計畫開辦以來,平均每年約有300多件申請,其中有8成勞工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,2成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。此外,今年度新增照顧服務員獎勵措施,比照乙級技術士證,核發3千元獎勵金。

  根據「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工藝級棒獎勵實施要點」,凡工作地在轄內的在職勞工,取得甲級技術士證照可申請8千元獎金,乙級證照3千元獎金,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,亦可依勞動部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申請獎勵金。今年起在職照顧服務員考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別證照,可申請3千元獎金。

  此外,參加勞動部所推派參加的國際技能競賽,金、銀、銅牌的獎金分別是新台幣10萬元、5萬元、2萬元;參加勞動部辦理的全國性技能競賽獲得金、銀、銅牌獎金分別是2萬元、1萬元、5千元。

  勞工局提醒,申請須於在職期間取得與現職相關的證照始得認可,並在證照生效日起或獲獎的三個月內,檢附申請書、身分證或居留證及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提出申請,基於資源不重複原則,已申請其他機關獎勵,則不得重複申請。

  獎勵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書表,勞工局已公布上網,可至勞工局首頁(http://www.labor.taichung.gov.tw),進入「獎補助及協助」項目查詢、下載。申請獎勵時須仍為在職身分,同一年度同一級別以申請一次為限。

資料來源~外籍勞工通訊社